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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林志颖。刘占昆 摄
中新網北京8月24日電 比年来,醫療美容機构加害明星肖像权案多發。24日,台灣艺人林志颖告状北京某醫療整形機构私行利用其肖像权和光荣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開庭审理。
一审法院裁决某醫療公司、某诊所赔罪报歉,補偿林志颖經济丧失、精力侵害安抚金等总计3万余元。某醫療公司及某诊所不平裁决,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针對經济和精力補偿问題,上诉方辩称,本案可能触及加害肖像权,但不该付出精力侵害補偿。一审裁决中请求運彩場中,補偿精力丧失费3万元并没有法令根据。
在當天的庭审現場,诉讼两邊均赞成调处,但没有告竣一致的调处方案。此案當庭没有裁决,将择日宣判。
据领會,因為收集侵权操作简洁易行,违法本钱较低,一些醫療美容機构為晋升告白效应,获得最大經济长处,在鼓吹中私行利用明星照片,致使收集侵权案件多發。
二中院供给的数据顯示,从2012年至本年,该院共审理醫療美容機构涉嫌加害明可折疊泡腳桶,星肖像权案件61件,触及明星20余人,涉案醫療美容機构30余家。在审理的61件相干案件中,收集侵权案件达53件,占到全数审了案件的87%。(记者 于立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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