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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连犯14件劫财劫色案 台湾“美容院之狼”被判死刑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0-7-27 20:08
標題: 连犯14件劫财劫色案 台湾“美容院之狼”被判死刑
中新网北京8月29日动静:台北讯,台湾一位有“美容院之狼”之称的男人李智亮,被控在两年内持续犯下十四件匪贼及性陵犯案,台湾法院昨天二审宣判,仍依匪贼及强迫性交等罪判处李智亮极刑,褫夺公权創業加盟推薦, 毕生。此案可再上诉。

据结合报报导,法院审理认为,李智亮为逞一己私欲,造成多名被害人身体和心灵难以补充的创伤,特别在性陵犯时逼迫被害人后代在旁旁观的行动,最不成谅解;以是,认为治療咳嗽,李有与社会永恒隔断的需要。

裁决指出,李智亮从1996年7月间起至1998年6月间,前后在台北县树林、三峡、淡水、板桥、土城、莺歌等地,和台北市内湖区、基隆市七堵区行抢美容店或剃头店。李佯装客人入屋后,乘机行抢被害女子财物,遇有姿色者,则劫色,先后共犯下十件匪贼案和四件性陵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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